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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典当行业2010年分析报告

 

一、     2010年度行业数据分析:

 

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市典当企业为168家(其中2家停业整顿),分支机构50家,共计218家经营门店。在168家典当企业中2010年新增典当企业31家,均已入行业协会,全市典当企业入会率达百分之一百。新增注册资金39750万元,总计全市注册资金(按166家企业计算)为317887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的企业14家,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的企业有86家。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企业有60家。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有6家。

 

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市会员注册资本金情况

注册资本金分类

企业数

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

14家

1000万元 — 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86家

2000万元 — 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

60家

5000万元 — 1亿元

6家

共计

166家

 

2010年根据上报的166家典当企业典当金额总计341.59亿元(见图一),比2009年完成的272.43亿元同比增加69.16亿元,增长25.28%;完成典当业务笔数总计392403笔(见图二),其中新当136265笔,续当256138笔,比2009年减少27643笔,下降7.04%,2010年平均每笔典当金额8.7万元,2009年为6.48万元;2010年收入总计8.4亿元,比09年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15.58%;平均每月典当额为28.46亿元(2009年为22.7亿元):2010年全市典当企业平均经营规模为2.06亿元,典当余额约为37.14亿元,资金平均周转次数9.1次,2009年为8.2次。

 

 图一

 图二

 

2010年全年同比数据表

 

2010年

所占比重

2009年

所占比重

同比增

减数额

同比增减比例%

典当笔数(笔数)

392403

---

420046

---

27643

7.04%

典当总额(万元)

3415907

---

2724338

---

691569

25.38%

房地产

(万元)

1809544

53%

1545586

56.7%

263958

17.08%

机动车

(万元)

41679.9

1.2%

34809.1

1.3%

6870.8

19.74%

生产资料(万元)

822677

24.1%

563015

20.7%

259662

46.12%

生活资料

(万元)

18358.3

0.5%

22329.9

0.8%

3971.6

21.63%

金银饰品(万元)

240619

7%

194720

7.1%

45899

23.35%

艺术品

(万元)

14793.9

0.4%

12842.4

0.5%

1951.5

15.2%

财产权利(万元)

438732

12.9%

334693

12.3%

104039

31.08%

其他

(万元)

29503.8

0.9%

16342.3

0.6%

13161.5

80.54%

总费收入(万元)

84011.6

---

72686.7

---

11324.8

15.58%

利息收入(万元)

10677.1

---

8120.3

---

2556.8

31.49%

服务费收入(万元)

66805.7

---

58321.3

---

8484.4

14.55%

其他收入(万元)

6528.8

---

6245.1

---

283.7

4.54%

应交税金(万元)

9739.7

---

7386.9

---

2352.8

31.85%

 

2010年度除典当业务笔数与200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之外,其余均比2009同期有大幅度增长,创历史新高,房地产、动产、财产权利业务分别比2009年同期增长17.08%、38.3%、31.08%,整体业务结构更趋于合理化。

2010年度全市166家经营企业中,有15家(比例占9%)未开展。

  房地产抵押业务;只开展房地产抵押业务的企业有11家(比例占6.6%);今年开展财产权利类业务的企业有66家(比例占39.8%);未开展任何典当业务的企业有1家,造成其原因为公司正在股权转让未开展业务。

 

  全市典当企业业务结构情况

 

     2010年上海典当业呈现出以下几大现象:

 

(一)房地产业务比重下降,财产权利业务稳定发展,动产质押业务撬动比重:

 

房地产典当业务情况分析:

2010年度房地产业务发展较快,典当额比2009年度同比增长17.8%;所占典当总额比重为53%,比2009年度下降3.7%,2010年房地产典当金额为21.8亿元。这显示出房地产业务在稳步较快发展的同时更趋于合理化,风险也相对减小,全市有9成的典当企业开展房地产业务。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房地产业务还是占了典当业务总额的一半多。从中存在需注意的问题如:

 1、 有相当一部分典当企业是以房地产业务为主,还有个别典当企业只做房地产业务,业务结构的不合理,加剧了风险。

 2、 如下表所示,部分典当企业在从事房地产抵押业务时,单笔业务过大,所占典当企业注册资金比重过重,全面超过去年同期

 

 

 

2009年

(平均每月)

2010年

(平均每月)

同比增减比例%

单笔业务在100万元以下

平均每月笔数(笔数)

1569

1698

8.20%

平均每月金额(万元)

54893.3

58091.6

5.80%

单笔业务在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

平均每月笔数(笔数)

216

321

48.60%

平均每月金额(万元)

27871.8

40407.2

45%

单笔业务在200万元(含)以上(万元)

平均每月笔数(笔数),

172

292

69.80%

平均每月金额(万元)

65153.1

94461.3

45%

  3、  房地产抵押业务过程中,存在业务抵押时间过长现象,当期累计(含续当)超过1年业务笔数比2009年同比增长9%

  

财产权典当利业务情况分析:

2010年度财产权利业务额为438732万元,比2009年度同比增长31.08%;所占典当总额为12.9%,比2009年度下降0.6%。总体上看财产权利业务发展快速平稳,开设此类业务企业增至66家,比去年同期增19家(其中13家为新设典当企业),有越来越多的典当企业涉足该项业务,这与金融大环境正在逐步改善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竞争压力,部分企业调整业务结构,主动尝试该项业务来提升企业竞争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利好背后所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典当企业对财产权利业务操作流程尤其对证券典当还不够熟悉。对其质押物的价值认定、设定质押比例、期限和止损点等事宜还需进一步加强。

  2、    现今法律还不够完善,对典当企业从事此类业务的法律保护和支持还不够。曾经发生过典当企业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所有权不清的法律纠纷事件;也发生过典当企业被误认为向外投资违规操作事件。所以典当企业如何在法律滞后的现阶段,一方面要拓展业务另一方面又能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3、    单笔典当业务过大,典当时间过长也会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典当企业资金周转率。当期累计(含续当)超过1年业务金额为2154.5万元,比2009年同比增长60.7%,虽然金额所占比重不大,但是增长幅度不小。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情况分析:

2010年度动产质押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完成典当金额1167631.9万元,比2009年同比增长38.3%。与房地产和财产权利业务相比是发展最快的。

其中民品业务完成典当额344954.9万元,比2009年度同比增长22.7%,所占比重稳定在10%左右,就同不增长额来看,发展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但所占比重长期保持10%的较低占有率。民品典当业务是我们典当业最传统的业务产品,它有着回报稳定,风险相比别的质押、抵押业务来的小,资金周转快的趋势,也是我们行业有别于别的融资渠道的重要标志性业务产品。如今制约民品类业务发展的问题主要还是缺少专业人才,由于民品典当专业性比较强,与培养房地产抵押人员相比来的较长,不少典当企业不愿去大力培养这类人才,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培养风险很大但回报较为丰厚的房地产业务人员上。所以如何将民品类业务做大、做强、做精是我们需要去认真思考的问题。

 

 以下问题也是我们应该在业务操作中应该特别注意的:

 

 1、 全行业在收当、验当、出当等过程中存在不按规范的流程操作,员工法制教育不够,被骗当、收赃(甚至是故意收赃)现象极易出现。

 2、 有个别典当企业缺乏个性化操作,解决当户的急需,为社会服务才是我们行业的“行业之道”。

 

   2010年度发展较快的动产类业务中尤其要提到生产资料业务,比2009年同比增长46.12%。其占动产业务比重的70.4%,占点的业务比重的24.1%比2009年同比上升3.4%,直接撬动了房地产高比重地位。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大环境的不断好转,使钢材市场的持续升温所致,开展此类业务的企业基本上都是钢材质押,但总体上说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

     1、   严重寡头现象没有改变,其业务额排名前3名的企业占生产资料业务总额高达649364万元,占78.9%。

     2、   与财产权利业务一样存在法律滞后、业务先行的不安现象,如何将操作流程变得更规范化、合理化是需要大家研究的;该业务还存在是业务归属问题的争论,到底是“动产质押”还是“权利质押”各方有不同的意见。

     3、   质押物品的查验、看管也需要特别注意。

 

(二)行业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不断加剧,亏损公司数增加:

2010年虽然比2009年在典当规模上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也要看到2010年全市典当规模排前10位的企业共完成业务额为1721390万元,占全市业务额比重的50.43%,从比重上看呈现出发展不平衡现象,全市大多数的典当企业经营规模还偏小,发展比较迟缓,甚至出现亏损情况。2010年亏损企业数为23家,占全市166家经营企业数的13.9%(其中老企业10家,新增企业13家);2009年亏损企业仅为16家,所占全市企业数的12%。2010年亏损总额为2415.45万元(其中老企业亏损额1554.53万元。占亏损总额的64.4%;新增企业亏损额860.92万元,占亏损总额的35.6%),比2009年增加1773.65万元(2009年亏损额为641.8万元)。增长幅度为276.35%。这个增长幅度值得我们重视。

 

(三)典当行业客户群体越来越趋向于中小微型企业:

2010年,全市典当企业客户群上分析还是以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人为主,70%的服务群体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小额短期融资借贷,尤其是微型企业甚多(2009年为60%);20%为城市居民消费型短期小额贷款(2009年为30%);余下的10%为市民应急性小额贷款;但是80%资金流向中小微型企业。这些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服装加工、流通贸易、商业服务、机械加工、建筑装潢、餐饮娱乐、高科技产业。

由于外部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外贸、加工和制造业的民营企业,因为资金链的断裂,需要短期融资,如向银行贷款,由于企业自身信用级别不高、缺乏抵押担保物,故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典当行业的存在和有序发展便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庞大的短期和急需融资体系,弥补了商业银行在经营业务和融资对象的缺位,形成了市场产业互补,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社会矛盾。

 

(四)典当企业资金较为充裕,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

    过去由于典当业地位, 未被社会充分认可,甚至被误解, ,造成典当企业信誉普遍不, 高,所以, 典当企业在缺乏担保和信誉凭证的情况下,向商业银行借款障碍重重,这直接导致未贷到款的许多典当企业发展受到影响。

2010年在协会的协调下与市再担保公司建立了合作框架,全市有近30家急需融资的典当企业在该框架下通过市再担保公司和其他担保公司向中信和民生等银行贷到款项,从而缓解了困扰典当企业多年的自身融资难问题。

 

(五)2010年新增典当企业经营业绩喜忧参半:

2009年新增的31家典当企业2010年完成典当规模134030万元,占全市典当规模的3.9%;完成典当业务7206笔(其中新当3946笔,续当3260笔),占全市业务笔数1.8%。大部分的典当企业经营走上了正轨,有多家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规模过亿,只有个别的企业还未正常开展业务。这与典当业这两年社会认可度大幅度提升是分不开的,有不少新增典当企业不安于传统,敢于尝试开展新的典当业务,也从中得到了少的回报。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新增典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值得担忧的地方,有的企业管理还存在的问题,财务不够规范。今年有13家典当企业发生账面亏损(占新增典当企业数的42%,占全市亏损企业数的56.5%);亏损额达860.92万元(占全市亏损额的35.6%)。敢于尝试新的典当业务是好的,但是也要从企业自身特点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适合自身的业务,注意避风险和盲目跟从。

 

三、2010年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     营活动过程中风险控制有待加强:

2010年全市典当业务结构虽比2009年更趋于合理,但是进一步完善空间还很大,一家独大现象比较突出,业绩排前十位典当企业占全市典当总额的一半以上。房地产业务比重还是偏大,全市有11家典当企业只经营房地产业务,这无疑加大了经营中的风险。传统名品典当业务发展相对较慢,新业务产品还有待于拓展。

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欠缺,防范风险体系不完善,其中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最为突出,个别典当企业在收当、验当、出当等过程中,不安规范的流程操作,被骗当、收赃现象就极易出现,给典当企业造就成不必要的损失。

有的典当企业在通过中介公司获取业务中,存在与中介公司手续不全、责任分工不清等风险,一旦发生矛盾将会给企业带来损失。

典当企业要谨慎从事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业务。由于典当业的经营特点为“小额、短期、灵活”,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融资需求为“大额、长期、稳定”,需求和供给错位,且《典当管理办法》中对于房地产典当业务有着一定比例的限制,典当行一方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超比例经营,给自身带来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不能超出自身承受范围,提升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所以要注意风险防范。

在经营理念方面中存在不够人性化。有个别典当企业在操作时不能灵活规定,如有的客户因为个人原因超过五天来赎当或续当,有时只超过六七天,典当企业就将其当物绝当,且不予归还,虽说是客户自身原因,典当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这无可厚非,但是这也渐渐将自身业务绝断。我们可通过提示客户等方法来避免客户拖延当期现象。这也从侧面证明我们的个别典当企业还不能更积极的为客户服务。典当企业的经营理念并非“绝当”,而是在反复的新当、续当、赎当的过程中追求快速、高效、丰厚的利润,“绝当”只是没有办法的最后办法,疑为的“绝当”只能是杀鸡取卵的做法。

 

(二)     全行业缺少有经验的高官人才和技术人才,人才流动大、流失较多:

虽然协会组织了多次从业人员培训班,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在不断增加,但是真正能力强、业务精、经验足的行业高官人才和技术人才还是缺少。近年典当企业数发展较快,2011年全市又将新增40多家典当企业,整个行业人才短缺问题更加突出,而且行业内还存在人才流动较大和流失现象,这更是给急需人才的行业“雪上加霜”,人才的短缺导致不少典当企业发展较慢,经营风险系数提高。

造成人才流动性大和流失的主要原因有:

  1、  新设典当企业发展较快,需要专业人才,就高薪从别的典当企业聘请人才。

  2、  典当企业待遇迟迟不能提升或得不到重用,导致不少人才转投别的典当行或者跳出典当行业。

  3、  典当企业由于经营迟迟没有起色,人才在企业中看不到企业良好前景,导致跳槽现象频发。

 

(三)     行业地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典当条例出台较慢:

虽然行业社会认知度有所改善,但还不高,误解现象存在,行业形象有待进一步提高。已有的立法层面低、配套规定老旧,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严重落后于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并且条例迟迟不能出台,这也使典当企业合法利益常常得不到保障。

与其他省市相比,尽管上海典当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总体经济贡献还不高,在金融体系中比重仍然较低。2010年上海典当也虽然完成了创纪录的341.59亿元典当规模,但与其他上海金融机构各项贷款额相比还是偏小,还有大力发展的空间。

 

四、加强行业自律,努力促进上海典当业务的发展:

 

展望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全行业要把握好“十二五”战略机遇期,典当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典当业发展在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管理等方面,还面临挑战。

 

(一)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诚信形象是主要任务:

    行业已出台新的上海典当行业“行规行约”和“诚信承诺服务公约”,通过加强自律检查进一步规范委员企业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建立起行业的诚信形象。

 

(二)典当企业还需发挥灵活、方便、快捷的优势,服务好社会:

我们全行业成功走出了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阴霾,发展总体良好,业绩增长较快,但还要始终坚持发挥典当业灵活、方便、快捷的优势,积极为中小微型企业产生优势,积极为中小微型企业生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与中小微型企业双赢。并且及时为社会提供典当应急融资服务,解决大众资金难求的急需,这样才能获得合理的有偿收益,实现全行业快速、健康的可持续科学发展。

 

(三)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全行业需要一步配合政府完成各项工作:

积极献言献策,提供有益意见,为政府的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思路和依据,从而能促成上海典当业发展条例尽早出台。

坚持配合政府认真开展企业年审工作。做好每年度行业发展的规划报告,提出行业发展思路和原则,主动为监管部门制定政策,为加强监管和行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四)加强行业系统性研究:

全行业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找出行业发展规律性问题,继承发扬好的传统,并且探索和完善风险控制的预警手段,提升行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上海典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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