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规定,典当流程至少应当由两人以上完成,而黄某正是利用同事离开或去洗手间的空隙作案。在挑准时机后,黄某就将早已写好的当票,以及准备好的空的首饰盒封存起来,一人办理完成评估、付款、保管和出单的手续。
由于他是公司老员工,同事们比较信任他,等同事回到工作台,黄某便谎称刚才有客户过来做典当,自己已经把手续全部办好,客户很快离开了,同事也一般都不会有所怀疑,便在当单、封条等签名了。
此外,为了避免诡计拆穿,他还陆续替虚构的那些客户向公司交利息,以防止公司对其虚构的那些典当品进行绝当。
2011年3月1日,该典当行工作人员盘点公司当物时发现当物包装盒未有当物遂报警,黄某的罪行立即败露,民警于该典当行缴获涉案的戒指、首饰盒若干。同年5月10日,黄某于罗湖区某酒店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