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组团赴北欧四国考察
金秋九月,协会组织部分企业一行35人对北欧四国进行了考察学习。代表团着重考察了瑞典卡尔斯塔德、斯德哥尔摩和芬兰赫尔辛基等几家典当行。对这些高收入、高福利、经济发达国家的典当行,有了一些了解。这些国家典当行历史起源虽比我国晚了许多,但其发展速度较快,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模式较灵活,安全防护措施严密,其中连锁化经营与开展寄售、二手货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在经营制度上,收费标准以当品金额高低实行利率分级制,当金越高,利率越低。如有的典当行当金200欧元及以下,月息3.3%;201~500欧元,月息3.2%;…..10001欧元以上,月息2.25%。另外以笔为单位,每笔收取服务费4欧元。
对当户内部实行红卡制(相当于本市部分典当行实行会员卡制度),在赎当时,当户按规定付清息费的前提下,可享受当物送货上门服务。
针对黄金饰品类典当,新旧当品采取不同的典当手续,新饰品需凭发票典当,旧饰品无法提供发票者,需自附典当物照片方可典当。
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活动,我们对典当业尤其是民品业务的开展有了新的认识,当地的典当行对日常的一般性艺术品、收藏品、古董的典当销售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从而不断开拓多元化民品业务,使典当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一路上代表们还欣赏了美丽的城市建筑和田园风光。


